重磅!全球ESG大事件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0/18 14:18:17 次数:

6月26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公布有史以来首套全球ESG报告标准,为各地区的公司披露统一的气候和可持续性信息铺平了道路,此举堪称ESG投资领域的里程碑事件。

新规对公司社会、环境和治理风险披露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后生效。

ISSB公布首套全球ESG报告标准

ISSB历时18个月终于公布有史以来首套全球ESG报告标准有两项,分别为IFRS S1和IFRS S2——《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Disclosure of Sustainability-related Financial Information)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

前者规定企业需要披露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风险和机会的重要信息,包括其治理、战略、风险管理和业绩以及行业特定信息;后者规定了与气候相关的直接风险,以及转型期的挑战和机遇。

两项信披标准将于2024年1月1日之后的年度报告期生效,这意味着第一批采用该标准的报告将在2025年发布
ISSB公布的首套全球ESG信息披露框架,将影响企业在财报中披露的内容,包括气候变迁如何影响其业务,也借此防止企业“洗绿”。
华尔街见闻ESG专栏曾在去年的文章中提及,ESG风潮下,滥用概念、阳奉阴违的“洗绿”行为也在世界范围内泛滥。
例如,2021年年初,欧盟委员会首次公布了一项聚焦于“洗绿”的网络扫描数据。该扫描分析了服装、化妆品、家用设备等不同行业在欧盟地区的线上营销,结果显示有42%的产品环保声明涉嫌夸大或欺骗。
而在ISSB的信息披露框架下,监管机构和投资者能够更容易地识别“洗绿”行为。
具体来看,ISSB框架要求:
1)可持续性相关风险和机会的信息披露
实体用于监测、管理和监督可持续性相关风险和机会的治理过程、控制和程序;
实体管理与可持续性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的战略;
该实体用于识别、评估、优先处理和监测与可持续性有关的风险和机遇的程序;
该实体在与可持续性相关的风险和机遇方面的表现,包括在实现该实体已设定的或法律或法规要求的任何目标方面的进展。
2)气候相关风险与机会披露
该实体用于监测、管理和监督与气候有关的风险和机遇的治理过程、控制和程序;
该实体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战略;
该实体用于识别、评估、优先处理和监测与气候有关的风险和机遇的程序,包括这些程序是否以及如何被纳入该实体的整体风险管理程序并为其提供信息;
该实体在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方面的表现,包括实现其设定的任何气候相关目标的进展,以及法律或法规要求其实现的任何目标。
有分析人士指出,ISSB的新规作出了较多妥协。
根据此次公布的信披标准,企业可以在新规生效首年仅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即IFRS S2,到第二年再遵循IFRS S1的要求,且在第一年也不需要披露其供应商和客户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如果企业目前没有能力或资源提供定量信息,也可以提供气候风险或机遇的定性财务影响。
此外,ISSB信披框架也不要求企业遵守双重重要性标准。
在可持续发展报告领域,重要性原则分为单一重要性(single materiality) 和双重重要性(double materiality)。其中,单一重要性是指基于由外到内对重要性进行定义,只考虑环境和社会议题对企业财务基线产生的影响;双重重要性同时从由内到外角度和由外到内角度两个维度来衡量议题的重要程度,既要考虑环境和社会议题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也要考虑企业经营活动对外界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IFRS S1及S2均不要求企业披露其对周围世界的环境或社会影响。

统一的信披标准,对全球投资者意味着什么?
联合国的附属团队在2004年首次提出ESG一词,十几年过去来,ESG已成为兆亿美元级别的生意。2022年,全球ESG基金总规模已达2.497万亿美元。
然而,在ISSB本次推出的新框架之前,尚无一个统一的国际标准,对全球企业提交的ESG报告内容做出要求。
近年来,多国监管机构都在试图推动对ESG领域的监管。根据可持续发展数据和技术公司ESG Book的统计,在过去十年中,全球ESG法规飙升了155%。在形式上,已有大大小小几十个ESG相关信息披露体系,每个标准都有不同的指标、方法和评分体系。各公司不知该用哪一套架构披露信息,投资者不知该用何种标准衡量企业。
终于,在2021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正式宣告成立ISSB,以解决ESG信息披露混乱无需的状况,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透明、可靠和可比的ESG信息。
去年3月底,ISSB在此前的两份样稿基础上,发布了两份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ISDS)征求意见稿,且融合了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SASB)的行业披露标准要求;同时,ISSB还与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为制定统一的ESG报告准则达成了合作意向,将共同制定全球统一的ESG报告准则;2022年11月,ISSB也宣布已经启动“合作伙伴框架”倡议,将联手政府、监管机构、国际组织等为将来企业和投资者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提供支持。
在本周推出的披露框架,即是ISSB及其合作方工作的最新成果。ISSB的官员也在周一的发布会上强调,新信息披露框架是回应市场需求的结果。
大多数投资活动都跨越国境,因此,一致的全球数据将使投资者更容易比较他们的选择,公司也能清楚地传达其表现。
ISSB主席 Emmanuel Faber 在发布会上表示,ISSB准则旨在帮助公司以稳定、可比较和可验证的方式讲述其可持续的故事。同时,他还强调,更好的可持续信息披露会带来更好的经济决策。
这意味着全球范围内的ESG披露标准迎来新的里程碑。
当日,GreenBiz 专栏作者 Grant Harrison 与 Faber 进行了访谈。Faber 表示,当前国际上关于可持续信息披露如果有相对统一的披露准则,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之间的可比性,以便帮助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这是投资者长期以来所渴望的,他们后续的反馈也十分重要。
ISSB副主席Sue Lloyd在周一的发布会上表示:
“(有了新的信披标准)投资者可以确信,当他们比较公司时,他们在做投资决定时是在一个类似的基础上进行的。”
对于一些争取借助低碳转型吸引更多投资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统一的信披标准有着更为重大的意义。
非洲各国财政部长在去年的埃及气候峰会前表示:
"非洲司法管辖区和公司尽早采用(ISSB信披框架)有可能吸引更多投资,并促进非洲私营企业的发展"。
亚洲开发银行总经理Woochong Um也认为,ISSB信披框架将引来更多的国际资本,促进亚洲私营企业发展,进一步提振亚洲资本市场。

多国考虑采取采取ISSB框架建立信披标准
在周一的发布会上,ISSB主席Emmanuel Faber表示,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已经表示将考虑采取ISSB框架建立信披标准,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马来西亚、新西兰、尼日利亚、新加坡、英国和中国香港地区。
ISSB的信息标准为自愿性框架,该机构无权强制企业遵从这套标准,是否遵从、在何种程度上遵从,要由公司所在地的监管机构决定。
英国财政部长Joanna Penn在周一的发布会上表示:
“我们承诺将根据今天在这里推出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英国认可版本进行报告。”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女士也表示,香港将会深入研究ISSB所发布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汇报准则,以便在香港以相称的方式实践有关准则。
不过,在ESG监管领域,ISSB还面临一些竞争者。
例如,美国证交会(SEC)并不认可ESG监管领域的国际标准,而倾向于自己把握制定标准的主动权,SEC委员甚至明确反对ISSB的设立。
去年3月份,SEC 发布了《面向投资者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提升和标准化》提案,参照20国集团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 框架和《温室气体规程》,建议在相关法规中增加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并公开征求意见。
相比ISSB的标准,SEC的提案更加看重气候相关风险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旨在提升此类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被视为更具操作性、贴近投资者需求的披露标准。
此外,欧盟委员会也推出了《欧盟可持续报告准则》,吸纳的是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标准,坚持双重重要性原则,从对自身财务绩效的影响和对环境、社会的影响两大维度去考虑报告应该披露的议题和指标。
此前,上海交大金融学院教授、ESG专家邱慈观曾对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表示,ISSB明显是通过整合影响力较小的一些组织来壮大自己,而ISSB未来在三套标准中的竞争优势还不明确:
“GRI成立于1997年,GRI框架是全球适用范围最广的标准体系;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工作组)由G20辖下的金融稳定委员会于2015年成立,其在全球共有32位理事,其中美国前纽约市长Michael Bloomberge担任理事长。工作组2017年6月发布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报告》(简称TCFD框架)是国际上领头的气候信息披露框架。相较而言,ISSB整合的标准制定机构相对影响力较小(成立时间短和政府背景也相对弱一些)。”
她认为,未来国际上大概会有二至三套国际ESG信息披露标准,这些标准相互之间会趋同、会兼容,但不会完全统一、完全一样。
不过,无论如何,ISSB的信披框架仍然是ESG领域令人振奋的进步。
美国银行CEO Brian Moynihan认为:
“ISSB正在帮助推动自愿披露和监管披露的融合,以实现ESG信披的一致性,从而使资本主义和市场能够继续关注长期、可持续的发展,并实现我们都希望的进步。”

多国考虑采取采取ISSB框架建立信披标准
在周一的发布会上,ISSB主席Emmanuel Faber表示,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已经表示将考虑采取ISSB框架建立信披标准,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马来西亚、新西兰、尼日利亚、新加坡、英国和中国香港地区。
ISSB的信息标准为自愿性框架,该机构无权强制企业遵从这套标准,是否遵从、在何种程度上遵从,要由公司所在地的监管机构决定。
英国财政部长Joanna Penn在周一的发布会上表示:
“我们承诺将根据今天在这里推出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英国认可版本进行报告。”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女士也表示,香港将会深入研究ISSB所发布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汇报准则,以便在香港以相称的方式实践有关准则。
不过,在ESG监管领域,ISSB还面临一些竞争者。
例如,美国证交会(SEC)并不认可ESG监管领域的国际标准,而倾向于自己把握制定标准的主动权,SEC委员甚至明确反对ISSB的设立。
去年3月份,SEC 发布了《面向投资者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提升和标准化》提案,参照20国集团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 框架和《温室气体规程》,建议在相关法规中增加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并公开征求意见。
相比ISSB的标准,SEC的提案更加看重气候相关风险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旨在提升此类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被视为更具操作性、贴近投资者需求的披露标准。
此外,欧盟委员会也推出了《欧盟可持续报告准则》,吸纳的是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标准,坚持双重重要性原则,从对自身财务绩效的影响和对环境、社会的影响两大维度去考虑报告应该披露的议题和指标。
此前,上海交大金融学院教授、ESG专家邱慈观曾对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表示,ISSB明显是通过整合影响力较小的一些组织来壮大自己,而ISSB未来在三套标准中的竞争优势还不明确:
“GRI成立于1997年,GRI框架是全球适用范围最广的标准体系;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工作组)由G20辖下的金融稳定委员会于2015年成立,其在全球共有32位理事,其中美国前纽约市长Michael Bloomberge担任理事长。工作组2017年6月发布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报告》(简称TCFD框架)是国际上领头的气候信息披露框架。相较而言,ISSB整合的标准制定机构相对影响力较小(成立时间短和政府背景也相对弱一些)。”
她认为,未来国际上大概会有二至三套国际ESG信息披露标准,这些标准相互之间会趋同、会兼容,但不会完全统一、完全一样。
不过,无论如何,ISSB的信披框架仍然是ESG领域令人振奋的进步。
美国银行CEO Brian Moynihan认为:
“ISSB正在帮助推动自愿披露和监管披露的融合,以实现ESG信披的一致性,从而使资本主义和市场能够继续关注长期、可持续的发展,并实现我们都希望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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